发布时间:2019-07-30 07:11:4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中第三十一条 对于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开采设计或者开采方案,以及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问题:如果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的,怎么处理?可以审查和验收吗?
补充:国家安全总局解释说明:相邻露天矿山开采范围之间最小安全距离是指采矿证划定的矿界之间的最小距离。清楚解释了矿山与矿山之间的最小距离,但是对包含在矿山采矿证划定的矿界之内的生产生活设施没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