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10:37:55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资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出解除。
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需满足3个法律要件: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经过培训或者调岗;
3、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3个要件缺一不可,在解除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时,用人单位负有三重举证责任,否则,很有可能造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说你已经尽力了,也努力了,那么就是你没法胜任现在的工作。
现在工作就是要命
明这工作不适合你
3个月试用期,做的不好当然就不要了,不过在会上当众说确实不太合适
如果尽力了没干好,说明这工作不适合你。再找适合你的工作。
人挪活树挪死,到哪里都一个样,此处不养人,自有养人处。
大家按照劳动合同办事
试用期和老人们学学工作方法,作出业绩来,如果到哪都是等着业绩来的话,很难
小朋友你还是拼一把吧!到哪都得吧工作干出成绩
不顺心,不高兴就换个地方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