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荣昌公司将自产的一批酒精赠送给某协作企业,生产成本总计为30万元,无市场售价可供参考,该酒精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此项行为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

发布时间:2019-08-25 18:35:06

A 1.62B 4.79C 3.7D 5.64

推荐回答

D 答案解析:[解析] 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同时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应加计消费税税额。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30×(1+5%)/(1-5%)×17%=5.64万元。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