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问题:日期和身份证复印件

发布时间:2019-07-29 16:42:43

欠条是欠款人写好了邮寄过来的。内容:如下:然后承诺2019年农历10月30日还款,但我查看了日历并没有30日,然后欠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备注了用于欠款用途可是切另外一张纸上,并不和欠条同一张纸上,还有一点欠条上只,被欠人身份证号码,欠款人没有就只有签字,像这种情况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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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重新写一张欠条  要求还款日期写公历日期  欠款人加上身份证号码  更重要的是写明借款利率  违约责任等  到时候他不还款  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现在这张欠条似乎埋下了有意不还钱的祸根

其他回答

可以要求对方重新出具,同时声明本件作废。

  这张欠条用于法律上打官司还是有用的。她以承诺了还款日期,今年年底找她要钱不给就起诉。记住法律时效,不要超过两年。

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借款是否存在,如果事实上烦死了警戒带关系。借条只是一个形式,如果没有发生节水关系,治具无论怎么滚翻都没有用的。

欠款人承诺还款的时间应该是2019年农历十月三十日之前。这个是具备法律效果的。

该欠条没有载明是什么原因欠款,且欠条并非当面出具,如果不是欠款人亲笔签名、捺印,可能无法依据该欠条追究其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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