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执法是否合规

发布时间:2019-07-29 16:42:40

我与居委会签订建房合同,由居委会提供政府划拨的用于修建办公楼的地基,我出资修建后分成。该地基属于铁路拆迁后政府划拨给居委会的,目前是由我来修建房屋。规划局以该地基不是我的,我并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为由下达停建通知书,说我是违法建设,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地基是合法划拨给居委会的,是不是只有由居委会自己修建才不是违法建设,其他任何人修建都属于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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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性问题,建议找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究竟一般老百姓对有关法律条文理解不是那么专业,即使规划局确实违法了,咱们也说不出来相关道理的..........

规划局有执法权。居委会应承担主要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你得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哦!预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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