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解散员工赔偿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04 20:08:05

我们公司的运营模式是这样的,总部在广东顺德,我们属于下面的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分为几类产品线公司,我10年3月进入其中一个产品线公司,后来10年10月转入另外一个产品线公司,现在公司要解散了,只肯给我按照后面进入的这个产品线公司计算年限,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应该要求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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