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路过别人田埂无故被打,事后我和弟弟去他家理论就打了起来,那人住院查出脑出血,请问我们要负刑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9-08-04 21:14:51

医生说好象不是很严重的脑出血,还有弟弟刚刚出狱10个月左右,对他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大概会怎样处理我们?事发当天他家已经报过案了.打官司还有没必要请律师?具体会怎样赔偿?请您帮帮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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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人真的有脑出血,你和你弟弟的行为就涉嫌触犯了《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你弟弟有前科,属于法律规定的累犯,依法要从重给予刑事处罚。 轻伤以下都可以调解,调解后你们不必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赔偿,你们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及相关条款规定,自己进行计算。 请律师可以更好地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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