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00:53:48
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1)2018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销售自产W品牌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522000元,另收取优质费11600元。将100箱自产Y品牌葡萄酒作为福利向员工免费发放,同类葡萄酒含增值税平均售价987.45元/箱。
(2)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为426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该企业当年有以下几项支出均已支出;支付职工工资总额79万元,(核定合理工资标准73.92万元);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工会、教育三项经费14.1万元;税收的罚款支出5.6万元;国库券利息收入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为题。
(1) 计算甲厂2018年10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
计算该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