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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31 15:43:07

你好我做了1年的送水工老板什么都有帮买,合同也没有签。今年4月因公司已经负担不起,把我给辞退了。现在6月了我得工资和店长的奖金,送水的提成还有压了我得1个月的3000工资都没有给我。打电话问他就说没钱发,我去仲裁可以要回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吗?

推荐回答

这个先要看水店是否属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有营业执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都具有用工主体资格。

一、企业:以营利为目的的,能自主经营,独产核算的经济组织。按企业组织形式可分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一人公司、合伙企业等等。   

二、个体经济组织:一般指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为各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一般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四、国家机关:只有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国家机关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五、事业单位: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同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家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全社会服务组织。   

六、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七、其他组织:一般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等。

如果是,那么先通过劳动仲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然后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如果不是,那么只能通过诉讼主张雇佣关系的劳动报酬。

其他回答

实际工作了只是未签合同,事实存在,可申请仲裁裁定得回你应所得(律师费-如有)及经济补偿,然后可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案都是由法院来执行)

可到仲裁网上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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