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融资政策对股权众筹是好还是坏?

  国务院最新发布的新融十条,被许多人解读为对股权众筹有重大利好。因为新融十条政策的核心指向,就是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解决融资难的问题。(http:///)编辑认为虽然新融十条在政策大方向上对股权众筹的未来发展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可谓是给此前几年一直在定位和合规上饱受争议的股权众筹吹来一阵春风,不过,现在就对股权众筹的未来就盲目乐观可不是好事。

  新政在给股权众筹吹来春风的同时,无疑也带来了不少烦恼

  由于新融十条是针对宏观金融的文件,所以并没有具体涉及到股权众筹的具体举措。前不久,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就召开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座谈会。会上,主管部门结合国务院新融十条精神,针对下一步的股权众筹管理,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鼓励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用类似私募基金登记管理办法的方式来管理

  这一条有两点意思:首先是明确表态,支持和鼓励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这从监管层面打消了股权众筹行业从业者的顾虑,也在某种程度上给股权众筹的合法性正名;其次是明确了股权众筹未来的定位,即未来股权众筹将比照私募基金,监管部门以后也将采取类似私募基金登记管理办法的方式来管理股权众筹。

  二、鼓励行业自律,在证券业协会设立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

  这一条解决了股权众筹行业日常管理的问题,跟证券、基金、保险等类似,股权众筹行业也成了“有组织”管理和协调的行业了。今后,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将在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股权众筹行业的日常事务,诸如行业标准的制定、成员单位的招募和管理、行业市场秩序的规范,等等。

  三、对股权众筹平台设立备案制度和项目报备系统

  这一条说到了两点:首先,股权众筹平台(网站/APP等)今后不是随随便便想开就开了,虽然只是备案制度,而不是审批制度,但显然,这个备案也是有一定规则、门槛和要求的。如果备案未通过,那么就意味着你不能玩股权众筹了。其次,设立项目报备系统,这意味着未来的股权众筹项目,都需要通过这套官方的系统进行报备。既然是报备,当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审查和监督。一些不靠谱的项目肯定会见光死。

  四、在非公开发行基础上,进行股权众筹公开发行的试点

  国务院新融十条中,跟股权众筹关联度很高的一条是提出“加快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其中明确提出“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这就意味着,那些创立时间不长、暂时还没有达到盈利阶段、但未来发展有很大“想象空间”的新兴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微企业,未来都有机会上市。

  在这个基础上,证监会提出了上述观点,即在当前阶段股权众筹整体还是以非公开发行为主,但会进行一些股权众筹公开发行的试点工作。

  五、推出股权众筹类报价系统,为股权众筹后创业企业服务

  这一条绝对是利好消息!股权众筹报价系统,实际上有点类似现在普通人所熟悉的股票报价交易系统。一旦上线该官方报价系统,则意味着在一定限定范围和允许条件内,企业可以通过该报价系统进行股权众筹融资行为,而一些特定的投资者则可以通过该报价系统对不同的股权众筹的企业项目进行选择性投资行为。不过,从股权众筹的业务形态看,应该还是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行为,短期内不大可能允许像股票那样在投资者之间随意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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