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30房贷新政策解读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仍按首套房执行。通知强调,家庭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预期年化利率下限为基准预期年化利率的0.7倍。

  1.首套房首付最低30%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预期年化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2.放宽“首套房”概念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放开3套房限贷令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水平。

  4.放开外地人限贷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部分银行目前房贷政策执行情况:

  农业银行  认贷不认房,首套房首付三成、最低9.5折预期年化利率

  建设银行  认贷不认房,首套房首付三成、基准预期年化利率

  招商银行  认贷不认房,首套房首付三成、最低9折预期年化利率

  工商银行  认房又认贷,首套房首付三成、基准预期年化利率1.1倍

  中国银行  认房又认贷,首套房首付三成、基准预期年化利率

  交通银行  认房又认贷,首套房首付三成、基准预期年化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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