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定罪?判几年?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生活中我们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及密码,增强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对于可能的涉案人员也不要惊慌,如果您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的话要及时还款,有一个好的认罪态度,从而尽可能为自己争取较轻的处罚。

  本文由()编辑整理,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授权不得修改其中内容。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带上原文链接,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