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类信托项目的风险评估

  整体市场情况,包括经济形势、政策走势,这个主要是关注中央对地方债务的态度。对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的评估,不论是银行、信托还是其他金融机构,那么如何评估风险?认为可从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第一层面:是整体市场情况,包括经济形势、政策走势,这个主要是关注中央对地方债务的态度。因为这个内容较多,今天就不做过多探讨。

  第二层面:是地方基本情况分析,包括地方政府的行政级别、经济实力、财政收支、负债规模、领导班子稳定性等。

  第一,行政级别。总体来看,在其他条件大致相 同的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行政级别越高的地方,偿债能力越强、风险越小,因为它能支配的财政资源以及政治资源更多,尤其是政治资源这块,这块大家不要小 看。具体地,省级(直辖市)> 副省级> 地区(地级市)>区县级。区县级里,最好选择百强县前五十名以及经济财政实力与这个标准差不多的区。目前,信托资金投向的主要是区县级和部分地级市。当然,同一行政级别、不同地区的相差较大,总体来看,东部城市总体要比中西部城市靠谱。

  第二,经济实力。主要可以从GDP 规模、增速、人均值、支柱产业的健康程度等方面评价。一般来看,GDP 总量最好能达到或接近400个亿。支柱产业是不是单一以及产业健康程度也很重要,例如,某些严重依赖光伏产业的地区在最近就遇到了大麻烦,江西新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第三,财政收支。这个主要从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情况评价,重点关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卖地收入、可支配收入及收支平衡情况。一般来看,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能达到或接近 40亿元及以上,也就是大概百强县的前60-50水平。第四就是负债规模和渠道。主要考察地方负债规模、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是否处于合理区间, 以及偿债高峰期的峰值和出现时点。

  提醒:部分地区为了美化指标,存在负债规模数据粉饰甚至造假的行为,这个需要尽职人员跟当地银行处好关系,一般当地银行尤其是四大行他们对地方的融资信息最了解。另外,要重点了解地方平台总体通过信托等其他融资方式获得资金情况,比如券商私募债、有限合伙基金、地 方性集资,甚至有过分的短期拆借高利贷。第五个方面是领导班子稳定性。在中国,政府换届导致的政策不连续是一个关键风险点。尤其是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通常存在不合规操作,比如违规出具人大决议、财政承诺等,一旦主要领导换了,存在下一任政府有可能不认账的风险,因为本身这个程序上就有问题。

  第三层面:就是基本面之外的技术、细节等,通过多种途径侧面考察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

  考察风险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方式:

  A,了解当地政府平台获取银行贷款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银行不再投放新增贷款甚至在撤出,那就可以看做是一个预警信号,一方面表明银行已经意识到风 险,另一方面表明这个地方政府后续融资能力比较低。毕竟银行是地方平台的大头,他们在当地,看的比我们清楚。

  B,了解主流信托公司在当地的业务情况。如 果一个地区呈现出主流信托公司不再进入,而只有个别行业内公认风控标准比较低的信托公司愿意发放贷款的趋势,那么,就应该引起警惕。

  C,了解当地政府融 资平台通过小私募融资的情况。如果一个地方政府大规模通过小型私募机构利用有限合伙等模式进行融资,当然这还包括最土的做法就是内部集资,有些地方还有的,这种就更应该引起足够的警惕。去年、今年这种情形在一些融资不畅的地方出现过,现在依然还有。

  D,交易对手是不是发债主体。通常情况下,发债主体由 因为经过主体评级而且在公开市场发行过较大规模的债券,资质相对比较好而且违约成本比较高,当然债券到期日一般要求在我们后面,另外如果发债主体担保的, 相当于发债主体给平台公司增信,这种也是可以的,对于实力不强的国有企业担保,这个需要谨慎,这种公司往往泥菩萨过河,不可能进行实质担保。

  E,是不是存在大肆土地注资行为。部分平台公司为了获取融资,通过技术处理,注入土地资产,虚高评估价格,虚增所有者权益,拉低平台的资产负债率,这种行为需要引起 注意,因为这些土地基本上都没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缴纳了但是只是象征性的。

        F,是融资中的灰色交易。部分地方融资平台有的,少部分县整个政府都有这种情况,在融资过程中,存在平台公司融资负责人私拿融资费问题,以及利益诱惑下的全员融资热情等等灰色交易,有 些地方尤其是部分县,有的融资提成都跟信托管理费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接近了,如果了解到该地区有这种情况,那必须高度警惕。第七个方面就是融资成本的问题,目前市场上整 体平台融资成本在11- 12左右,好的平台,10.5 左右应该也是可以做的,当然如果有银行资金对接的,那就另外之说了,当然这个成本也是变动的,也不能固化。

        有些地方融资成本明显偏离这个区域,比如 13.5 % - 14.5 %甚至更高,这就应该引起足够警惕,风险与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一定是对等的,我们不能为了多拿管理费,人为调高我们信托产品的风险度,现在出问题的信托产品,尤其是房地产的,都是管理费财务顾问费以及承诺投资人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等高出平均值的,只顾眼前的管理费和财务顾问费,人为放大风险,这是必须要杜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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