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面临的法律定位问题

关于支付宝平台的法律定位问题,目前所有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都称自己在网络交易中是中介方,在用户协议中也尽量避免称自己为银行或金融机构,试图确立仅仅为用户提供网络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由于在支付宝平台中涉及用户资金的结算和一定时期的资金代管、担保等类似于金融业务的活动,使得支付宝服务商的法律地位难以准确定位。在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虽然相继制定了相关的如《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但它们的法律效应都处于模糊状态,在交易中的法律责任等很多法律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立法加以规范。

支付宝认证服务是由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安部门联合推出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支付宝认证除了核实身份信息以外,还核实了银行账户等信息。通过支付宝认证后,相当于拥有了一张互联网身份证,可以在淘宝网上进行交易。支付宝的流程是这样的。

1、买家向支付宝付款,支付宝通知卖家发货(注意:这时货款在支付宝,并不直接给卖家)。

2、卖家发货,并将凭证通知支付宝,支付宝转告买家,并等待买家确认收货。

3、买家向支付宝确认收货,并同意支付宝向卖家放款。

所以,当你发现收到的货品有问题,可以要求退货和退款。并及时与卖家沟通物的解决方案。因为有了支付宝这第三方的介入,也就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

但是,因为这三个步骤不是同步进行的,所以大家就会发现:在客户通知支付宝给卖家放款之前,实际上是有一笔资金存储在支付宝之中。而淘宝在全球每天都会有两千万的顾客,假设这两千万的顾客每个人都买了20块钱的物品,已经把钱汇到支付宝上,但还没收到货物,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这四亿资金还在支付宝上面,没给卖方。由于淘宝每天都会有这么多的客户,也就是每天都会有4亿的资金凝集在支付宝上,形成它的固定资金。并且,有的客户会有一种心理,当他们熟悉支付宝之后,如果发现货物有问题的时候,他们也不会急着就把钱给退回来。因此,凝集在支付宝上的资金会大于4亿,而且会越来越多。这些资金原则上淘宝是不能随便支配的。但因为它相当于不动资金,所以淘宝实际上可以任意的使用它。这也就是淘宝不收取交易费用而仍然可以运营得很好的一个原因。

但是,淘宝它自己本身不是上市公司也不是金融机构,却可以融资这么多。这里面很多值得让人思考。是不是应该有一种法律来规范一下类似支付宝这样融资的行为?或者规范一下这些资金的使用规则?因为,我们或许会有这样的设想,如果淘宝用这些进行一些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那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呢?它不是金融机构,中央银行不能控制它;它也不是类似保险机构的带有金融性质的组织,银监会也不能左右它;另外也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因此,淘宝不就可以用这些钱做任何它想做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