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两会召开后,很多建议登上了热搜。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建议: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不明白我国婚姻相关法律的人可能不明白,由于被影视剧误导,可能会认为过错方应当净身出户,实际上我国的《婚姻法》、《民法典(草案)》都没有这样的规定,也就是说不存在过错方净身出户这样的事。

《民法典(草案)》对过错离婚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通过《民法典(草案)》我们可以了解到,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至于能获得多少赔偿,就得看律师的能力和法官的判决了。净身出户除非是本人意愿,或者是过错方本身就没什么钱,过错方赔偿后直接没钱了,也就是净身出户了。

很多人可能不满了,一直以为出轨的人就该落得净身出户的下场,没想到后果不是很严重。正是因为很多人都这么想,所以编剧才要这么编,不这么编你还看吗?

所以,全国人大代表黎霞认为:“司法实践中,离婚过错方实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往往很低,难以弥补其对无过错方所造成的伤害,也导致过错方的惩罚过低,不利于遏制此种严重妨碍家庭稳定的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黎霞提出建议后,很多网友表示支持,支持的理由多为“渣男/渣女就该受到惩罚”、“少分财产还是太轻了,不分财产是对婚姻不忠的人最好的惩罚”。对此,你是怎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