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退款不算当期还款,警惕信用卡全额罚息

用信用卡购物后不满意退货,商户将退货款返还到信用卡账户中,如果你认为这笔钱可以抵扣最近一期自己的消费欠款,那你就错了。

退款当还款遭遇信用卡全额罚息罚息

张先生是招商银行信用卡用户,该卡的账单日为每月10号,最后还款日为每月28号。今年4月,张先生的账单欠款额显示为9868元。4月25日之前,张先生已还款9776元,25日当天赵先生信用卡账户又收到南方航空的机票退款500元。张先生认为,4月份自己还款总额已经超过欠款额,所以就未再理会。然而,招行5月份的对账单却显示,张先生仅还款9776元。由于未全额还款,招行收取了张先生165.8元的罚息。

交通银行信用卡用户熊先生也有着同样遭遇。2010年9月,熊先生通过网络订购一张800多元的机票,因网络故障显示没有订购成功,经查明后,网络商家于10月退款至其信用卡账户内。熊先生10月底还清账单还款金额,没想到却在11月份账单中被收取利息400多元。交行信用卡中心对此解释说,退款不属于还款,因为熊先生没有全额还清当期欠款,所以银行收取了相应的利息。

交行信用卡中心告诉熊先生,退款只能等下期账单冲缴,如果取出来,需要交取现费,如果要不产生利息和费用,只有先全额还款。

多家银行默认“行规”

就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电话向招行信用卡中心咨询,客服工作人员表示,这的确是该行信用卡还款的规则之一,如信用卡退款发生在账单日之前,则可作为扣减项计入当期账单的,相当于为当期账单还款,如果信用卡用户的退款发生在账单日后、还款日前的这一段时间内,则不能冲抵当月的信用卡账单金额,只能留到下期账单冲抵。持卡人应当关注信用卡退款的时间,莫把信用卡退款简单看做还款。

不独招行,记者咨询交行、建行、中行、光大银行、深发展等多家银行发现,商户退款不算当期还款已是普遍的“行规”。

例如,光大银行规定,如果持卡人在账单日后产生了新的消费,卡内的余额优先用来冲抵消费或者作为下月的还款。 建行信用卡中心则表示,来自商户的退款如果在本月账单截止日前到账,将会冲抵本月本期账单金额,如果退款在本月账单截止日之后到账,则会冲抵次月消费金额和次月账单金额。退款本身不能被视作本期账单的还款。

业内人士介绍说,银行对信用卡内的“退款”和现金还款的确有区别待遇,机票退款、支付宝账户退款或其他商家的消费撤销,大部分银行不将退款计入当期还款。只有用户自己存入现金才算做还款。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工商银行客服人员就告诉记者,如果商户退款在信用卡用户还款日前进入其信用卡账户,可以算做当期还款额。

未告知消费者存欺诈

很多卡友认为,这是银行又一个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张先生说,以正常人合理的思维逻辑来看,钱既然原数退回来了,就等于他没有消费,为什么还要再多拿钱还?信用卡就是为了方便的,如果买东西还要承担退款拿不到手里的风险,谁还会用信用卡呢?“银行并没有给持卡用户详细指明退款不算还款,如果指出,客户可以另外从银行转账还款,因为这样多收客户利息,是明目张胆的欺诈客户。”张先生说。

熊先生对于交行的说法也很不理解。熊先生认为,首先,在办理交行信用卡时,用卡协议和说明并没有包含这一条款,也没有单独对用户说明,属于陷阱。其次,“退款不属于还款”如果是银行的规定之一,应该提供查询方式和说明。

记者登录上述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仔细查看了各银行信用卡的申请、使用、还款等方面的规定,确实没有看到这方面类似的表述。

对此,银行人士解释说,统都不相同,以招行为例,退款与缴款冲账计入不同的交易类型,系统不会算做还款。同时,这里面还涉及到发卡系统会计科目的问题,有些发卡系统没法区分退款所对应的原始交易是哪笔。要么算,要不就都不算,所以比较麻烦。而且退款金额是小于等于原始交易金额的,也就是说可能非全额退款。

某国有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则对记者表示,这样做还有防范用户利用信用卡套现的考虑。如果持卡人与商户合谋,在每个信用循环周期开始的时候,在信用额度内刷掉一笔资金,然后在循环周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再由商户退还到信用卡账户内。如果系统自动把这笔退款默认为持卡人还款,那么就等于持卡人永远地无偿占用这笔资金。

不过,在信用卡专家聂俊峰看来,尽管有上述考虑,但还款日前、账单日后的退款不算还款这一规则确实不合理。希望各银行对这种入账退款按还款记,因为彼时客户债务已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