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少儿医保办理攻略

  一、适用对象

重庆市18岁以下中小学学生及其他少年儿童,包括新生婴儿。

  二、保障时间

次年的1月1号至12月31号。

  三、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2014年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一档每人每年60元,二档150元。

如果错过了办理时间再参加就为中途参保,必须全额交费。

 

  四、报销标准

» 门诊报销额度

医保年度门诊费报销限额60元。当年没用(或余额)继续参保后可累计。如果没有连续参保,剩下的门诊费用作废。

» 住院保险额度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元) 报销比例 一档 二档 一级 100 85% 90% 二级 300 65% 70% 三级 800 45% 50%

起付线(即每次住院门槛费):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

封顶线(即全年报销限额):一档8万元/人/年,二档12万元/人/年。

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

(注:得了特病以后,即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经过申请,门诊看病拿药也是可以报销的。就不止60元的定额)

 

  五、如何办理

» 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个区的要求基本相同,具体以当地社区办理机构要求为准。一般是户口的首页(有地址的那页)和参保人那页。

» 参保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居委会,中小学生在其就读学校参保。

» 参保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9月1号至12月20号,中小学学生一般为9月1号至10月30号,具体时间以当地社区公布为准。

»新生儿参保

1、如果新生儿的母亲当年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自动享有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2、新生儿母亲没有参加居民医保的,在出生3个月内,全款交费,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在3个月后参保的,按照中途参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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