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存管指引背后的奥秘 投资者需引起重视

  很多的网贷投资者对最新的P2P存管指引很感兴趣,甚至有些投友内心的想法和实际情况都存在误差,接下来小编和大家来聊聊相关话题,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最新政策。

  1、商业银行而言,是重大利好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出台本身就意味着:监管层给出了行为规则,商业银行只需照章办事即可。何乐不为?我们预计各地符合条件或者创造条件的商业银行都会认真考虑这块市场,直接杀入,尤其是在目前银行自身竞争激烈的现实下。

  2、指引中“定义”多,就是为了防止法律风险

  指引一开始就给出了四个定义,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网络借贷资金”、“委托人”、“存管人”给出了清晰定义,界定清楚内涵和外延,才能让市场参与人和金融消费者知道行为的边界。我们来看“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定义: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等职责的业务。还专门补了一句,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3、什么样的P2P才能“作为委托人”接入银行存管呢?

  答案比较“狠”,指引用了著名的合同词汇“包括但不限于”,这个词汇的意思是:必须包括如下几项,但还可能有其他的,可以添加。必须包括哪些呢?工商执照、地方金融办本案完成、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绝妙的“等”字,您懂的。

  4、P2P在银行存管中的义务有哪些?

  严格按照指引第九条,委托人应该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网络借贷平台技术系统的持续开发及安全运营;

  (二)组织实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基本信息、借贷项目信息、借款人基本信息及经营情况、各参与方信息等应向存管人充分披露的信息;

  (三)每日与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四)妥善保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相关纸质或电子介质信息应当自借贷合同到期后保存5年以上;

  (五)组织对客户资金存管账户的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

  (六)履行并配合存管人履行反洗钱义务;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合同(以下简称存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七条义务在其他网贷文件中基本都有体现,略有特殊之处是:反洗钱义务和每日与存管人核对财务,确保数据准确。飒姐以前见过手工对账,不忍回忆,请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