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连接证券是再保险承保能力的补充,但是由于资本市场具有较强的投机性,能否为保险公司提供持续的承保能力尚有待商榷。
保险连接证券是一种将保险风险向资本市场转移的金融产品,是非传统风险转移(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RT)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加保险承保能力的一种金融创新。很多保险公司通过向资本市场发售保险连接证券为其承保的巨灾风险提供补充保障。对于这些保险公司而言,保险连接证券的作用类似传统的高层再保险分保,主要用来保障那些发生可能性低,而一旦发生便会造成巨大危害的巨灾风险。
当前,国际市场上最常见的保险连接证券品种包括:巨灾债券(Catastrophe bonds)、行业损失担保(Industry loss warranties, ILWs)、巨灾期货(Catastrophe futures)以及基于这些品种的衍生产品。
保险连接证券作为一种新型的风险管理产品为诸多保险公司提供了风险转移的新渠道,与传统的再保险安排相比较各有利弊,以下是对这两种风险管理手段的比较分析。
1. 赔付基础不同
传统再保险安排的赔付基础是分出公司的实际损失。通过灵活安排再保险保障,分出公司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摊回,损失多少,摊回多少,不存在基础风险(basis risk)。
绝大多数保险连接证券的赔付基础都是特定的指数。这些指数或者是基于行业损失,或者是根据模型统计的某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这种赔付基础就会造成根据指数计算的赔付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损失不一致的情况,即出现基础风险。事实证明,确实有一些保险连接证券存在较高的基础风险,被保险人在巨灾发生后通过保险连接证券获得的摊赔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一些保险连接证券产品试图通过引进多个指数作为赔付基础。但是,各个保险公司的风险累积情况千差万别,任何指数都无法精确地计算各个保险公司的实际损失,所以基础风险是根据指数赔付的保险连接证券无法规避的风险。
2. 信用风险不同
由于提供再保险支持的再保险公司可能会因自身财务状况发生恶化而无法按时向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传统的再保险安排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安排分保时都会对再保险人进行资质评估,一般都会选择使用评级较高、财务实力较强的再保险人,从而能够较好地规避信用风险。
保险连接证券可以通过产品设计避免来自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例如,巨灾债券发行时会要求投资者对未来的可能损失提供抵押担保。当然,通常情况下,提供担保的保险连接证券产品在价格方面会有所让步。
3. 对认可资产的影响不同
评级机构在给保险公司进行资质评估时,会将其向评级较高的再保险公司安排的分保全部认定为认可资产;而通过保险连接证券安排的风险转移由于存在基础风险,评级机构则不会全部认可。
4. 期限不同
再保险合同,尤其是提供巨灾保障的再保险合同大都是短期合同,期限12个月。大多数再保险合同会逐年续转,合同的续转条件则根据分出公司的实际风险累积情况、历史赔付情况和市场的承保能力较上一年进行调整。
巨灾债券的期限相对较长,多为3至5年。债券期限之内的合同条件是固定的。对于分出公司而言,这种期限较长的产品可以以固定的成本在较长的时间内获得保障。此外,分出公司还可以通过引入提前赎回条款,增加巨灾债券的灵活性,当然分出公司也要为这种灵活性支付相应的溢价。
5. 初始费用不同
安排再保险分保相对简单,除了支付经纪人的经纪费用之外,没有其他初始费用支出。
保险连接证券的发行比较复杂,费用也较多。以巨灾债券为例,发行巨灾债券通常需要支付固定的法律费用、建模费用、经纪费用、评级费用和银行费用。一般情况下,由于巨灾债券的发行费用较高,只有在进行较大规模的发行时才比较划算。相比巨灾债券而言,发行衍生产品会相对节省一些第三方的费用,但是其对于法律方面的要求则更高。鉴于保险连接证券的很多初始费用都是在首次发行时支出的,发行方可以通过持续发行来摊薄成本,但是这就要求发行方保持公司政策的连续性。
6. 提供的服务不同
通过向经验丰富的再保险公司安排分保,即便是小型分出公司也可以获得再保险人在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技术支持。如果保险公司选择发行保险连接证券,那么向其提供服务的则更多是模型公司和投资银行,这些机构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可能不及专业的再保险公司。
7. 承保能力的持续性不同
再保险公司一般都比较注重提供长期的、持续的承保能力。由于再保险业务是其最核心的收入来源,再保险公司通常都不会轻易撤出市场。此外,再保险公司接受业务之后,通常不会进行转分,所以分出公司十分清楚谁是其风险的接受人。
保险连接证券是再保险承保能力的补充,但是由于资本市场具有较强的投机性,能否为保险公司提供持续的承保能力尚待商榷。此外,由于资本市场的证券转让十分广泛和频繁,保险连接证券的发行方很难确切了解其风险的最后接受人是谁。
总之,资本市场为保险风险的转移提供了全新的渠道,是传统再保险安排的有益补充,同时与传统的再保险又有着本质的区别。作为风险转移产品,保险连接证券和再保险合同各有特点、各有利弊。保险公司应该根据自身风险累积的特点、业务规模的大小和各个市场的情况,选择适当的风险转移渠道。同时,面对保险公司更加多样化的风险转移需求和来自资本市场的挑战,再保险公司也不妨考虑加强对保险连接证券产品的研发,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