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连续缴存无欠缴的职工,在购买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立项准予发放“个贷”的住房时,可以申请政策性住房贷款。还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下人个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需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未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未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六、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七、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八、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九、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