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与银行的发展趋势的差异

    在没有采用押品或担保等传统银行常用的风险缓释条件下,互联网金融依靠大数定律的自然风险分散管理模式需要一些其他降低风险手段的补充。一是选择小而独立的客户,使得风险尽可能地自然分散。二是需要一个有效的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可以是可用的外部征信信息,或是监管要求的信息披露,也可以是内部的信息集成。

    大客户,甚至是中型客户借贷靠大数定律自然风险分散是难以为继的。银行历史性地继承了许多大客户,可以比较从容地利用规模经济进行精细化管理。加上押品和担保的风险缓释作用,只要大客户存在,银行就不会成为“恐龙”。如果利用互联网的便利,做成O2O(Online To Offline,线上到线下)也应该会提升实体银行的价值。    如果银行希望涉足微型借贷,必须依靠不同的风险管理技术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和管理成本。同样,如果互联网金融要争取更大的客户,也需要考虑是否有足够的资本承担大客户违约带来的尾部风险。    银行和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信息安全,对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来说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明确什么是应受保护的隐私信息。有些信息在某些情况下属于个人隐私,但是在另一些特定的场景里则不是个人隐私。例如一个人的收入情况,不应该广而告之。但如果他向银行或互联网上的另一个人借钱,那么无论是银行还是网络借款人都有权利了解他的收入状况,因为这个信息已成为交易信息,由发生关联的各方共同所有了。对隐私信息的界定和保护应该纳入法律制度的管辖范围,金融企业或组织都有责任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意或无意的未授权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使用客户信息的条件,这也是金融业得以发展的基石。    以上是对比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之后的一些设想。世界的变化往往超乎我们的想象。以我们目前的经历来预测未来是件极其困难的事。银行会不会被互联网金融颠覆,这个问题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就不是问题了,因为他们可能都换了名称。现在常说的跨界优势,只是从经营的目标而不是从经营方式来划分行业。从经营的方式,特别是风险管理模式来看,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来为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其经营方式与互联网关系更加紧密,金融不过是这种经营方式的一个应用。未来人们也许会换一种方式划分行业,也换一种方式思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