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什么?
信托也可以称之为信用委托。也是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同时也是一种金融制度,主要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是指三方之间的委托形式,投入信用的出借人,委托第三方委托人办理,把这个信用受益给现在需要这个项目的人。
信托的特点
信托的特点有以下5点:
1.以信用为基础,任何类型的信托都是以受托人的信用为基础的,如果受托人不收信用的话,则信托行为就不会发生。
2.具有特定的目的。信托的目的是为了受益者的利益,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并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去运用,所得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归于委托者或指定的受益人,受托人所得到的是约定的信托报酬。
3.财产权是信托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必须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受托人才能接受这项信托,受托人替代委托人行使财产上的法定权利。
4.信托是多边的经济关系。信托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关系人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有时委托人本身就是受益人;有时受益人不止一个人。
5. 信托按经营的实际效果计算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信托机构不承担损失风险。受托人按委托人要求对财产进行经营管理,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归受益者所有,亏损也由受益者负担。
信托的作用
信托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二、运用各种渠道,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三、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加快商品流通。 四、大力发展代理业务,为社会提供全方位服务。五、积极开展租赁业务,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六、信托业务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开放。七、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发育。八、有利于促进信托机构的企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