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人民币公斤条黄金交易规则

  人民币公斤条黄金是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黄金合约,是香港金银业贸易场10月17日上市的以人民币报价和计算的黄金合约投资品种 。所谓人民币计价的黄金产品主要指金条产品,其规格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相一致,是贸易场认可炼铸商生产的9999成色公斤条。

  人民币公斤条黄金是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黄金合约,协议于每个营业日上午指定时间上板交割,等同一手合约数量之现货黄金;

  人民币公斤条黄金值等于合约价格乘以数量;

  人民币公斤条黄金在香港金银业贸易场(‘贸易场’)设立及营运之自动对盘及交易系统内进行交易(在适当时机可调整系统软件供货商);

  每日收市时,贸易场结算系统计算人民币公斤条黄金的账面盈亏(按市价计算),然后将盈利及亏损存入合约买家/卖家的户口或从户口中提取数额等于合约价格与每日结算价的差别乘以合约的数量;

  为维持基本流通量,人民币公斤条黄金设有流通量提供商制度,根据贸易场的交易程序,流通量提供商有责任为市场提供不少于指定张数的持续买入/卖出报价。

  1. 交易品种

  人民币报价及以人民币作合约结算及实金交割清算。

  2. 公斤条

  认可上海黄金交易所1号金(成色9999)或2号金(成色9995)及或贸易场认可黄金炼铸商炼铸之公斤条(成色9999)。

  3. 参与者

  只提供已参与电子交易平台行员。

  4. 交易平台

  采用现行电子交易平台提供人民币公斤条黄金。

  5. 价位

  每克/人民币1仙。

  6. 流通量提供者

  由核准流通量提供商报价。

  7. 现货交割

  参与交割现货之行员,交实金行员须负责交实金至收金行员指定地点。或经双方议定后,或贸易场指定之交割点交割。(注:有关现货交割过程之保险,各行员自行负责。)

  8. 交割标准

  a.认可上金所1号或2号金交割标准,包括成色、重量;及或

  b.本场之认可黄金炼铸行员铸造之一公斤或三公斤重量之公斤条。

  9. 合约单位

  为一公斤合约。

  10. 结算银行

  委托永亨银行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人民币公斤条黄金结算银行,行员必须自行负责人民币资金安排,本场不会涉及任何货币之汇兑。

  11. 仓费

  人民币公斤条黄金存欠仓息,将以人民币资金成本为依据,由本场指定四位银行行员,另加三位独立金商合七位商议后,再经本场四首长同意,于本场网站及本场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

  12. 交易时间

  上午7:00至翌日凌晨5:00分。

  13. 公价及结算价

  交易日上午11:55定公价(现货交割之定价及下午3:00结算计价)及翌日凌晨5:00定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