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购买自住房的类型不同,长沙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也不同。下面详细介绍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和拍卖房、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以及拆迁安置房时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整理。

  1.商品房

  ①一年内的备案购房合同

  ②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

  ④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单位盖章的集体户口复印件,以下同)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1个月未婚证明)

  ⑤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

  2.二手房/拍卖房

  ①一年内的二手房、拍卖房买卖交易合同

  ②房屋所有权证

  ③契税发票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

  ⑤户口簿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1个月未婚证明)

  ⑥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

  3.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

  ①一年内的购房合同

  ②自建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复印件)

  ③购房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

  ④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

  ⑤夫妻双方身份证

  ⑥户口簿 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1个月未婚证明)

  ⑦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

  4.拆迁安置房

  ①两年内的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②购房款付款凭证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

  ④户口簿或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最近1个月未婚证明)

  ⑤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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