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信托投资期限合适的产品

信托理财产品在期限设定上要比一般理财产品复杂一些,投资者必须明确自己资金的使用周期,有些信托理财产品标明可提前终止,这个终止权利是信托公司的权利,不是投资者的权利;有些产品标明是1加1年期,就是这个产品可能是1年期也可能是2年期,有些产品标明是1年期可提前半年结束,这样的产品其实极有可能是半年期,因为监管要求信托产品不能少于1年期,所以信托公司在产品结构上为提前结束先打好了提前量。

客户在选择产品时一方面要解读好期限的内容,另一方面一定不要选择有可能产生错觉的期限产品,例如:客户资金是1年期不用,就一定不要选择1+1年期的产品;客户资金是1年期不用,就不要选择1.5年可提前半年结束的产品,因为产品一旦延期或不能提前结束将影响客户的资金使用。

信托计划,有的用于企业,有的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后者的政府一般都出具有承诺函,这大大提高了该产品的安全系数。

信托产品是一种中长期的投资方式,其期限分为2年、3年和4年,怎样选择期限才能使预期年化收益达到最佳状态呢?我们认为主要参考的因素有两个:自身家庭支出的需要和未来产品期限内的经济预期。

第一,我们应该考虑的是自身家庭支出的需要,看我们在两年左右是否有大额支出:买房、买车、子女出国等。如果有,就选择期限为2年的;如果没有安排大额的支出,就可以选择3年或4年期的品种,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未来经济的走势对预期年化利率的影响是我们投资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投资期内的加息风险影响着投资预期年化收益。过去两年,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态势下,加息预期非常高,但最终仅有一次加息,且幅度也不是很大。那么,随着国家经济增速的放缓,专家分析未来两三年内加息的可能性较小。这样看来,中长期的投资选择对我们来说是有益的。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个投资期限选择的案例:张先生和王女士同时投资10万元信托,张先生选择的是2年期,预期年预期年化收益率4%,两年到期获得了8000元的预期年化收益,如果张先生到期继续投资同样的产品,4年后张先生的总预期年化收益为8000+8000=16000元 ;王女士则投资预期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6%的4年期的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为18400元。由此我们看出王女士较张先生多了2400元的预期年化收益。如果王女士在两年时急需用钱,需向信托公司支付1‰到2‰的手续费,找到下家进行转让就可以了,这样王女士的实际预期年化收益为9000元,较2年期产品仍高出1000元。这就是投资期限不同给我们带来的最实际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