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工作重点详情

  ▇ 总体原则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

  2.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

  3.坚持完善监管、防范风险。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 重点工作内容

  一、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主题在于推进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逐渐成为主导,发展创新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

  1.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

  2.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3.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二、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主题在于运用保险创新公共服务、发展与公众利益相关(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的责任保险。

  1.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

  2.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三、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

  主题在于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提高社会对意外事故、巨灾伤害等的风险抵御能力。

  1.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2.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

  主题在于建立三农风险抵御机制,有条件保障农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农产品价格等。

  1.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2.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

 

  五、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1.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在保证安全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支持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

  2.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

  推进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发展债券信用保险。积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

  3.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建立完善科技保险体系,积极发展适应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广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4.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

  着力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积极发展航运保险。拓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