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中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一、竞价方法

1.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逐笔竞价两种方式。

2 开盘价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逐笔竞价方式产生。

3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於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 取其中间价及四舍五入为成交价。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 自动进入连续逐笔竞价。

4.连续逐笔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 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上交所买卖无涨跌幅之价格限制的股票( 新上市股票首日买卖) :

(1)集合竞价时, 申报价格无限制;

(2)连续逐笔竞价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为有效申报;a.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低(高)卖出(买入)申报价格的10%;b.无卖出(买入)申报的, 买入( 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高( 低) 买入(卖出)价格的10%。

(3)既无卖出又无买入的, 买入( 卖出) 申报价格不高於最新成交价格的规定幅度;当日无最新成交价格的,按前收盘价( 公开发行价格) 的10%。

6.深交所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申报范围一致,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1) 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 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 元;( 2) 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5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5 元。深交所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调整有效竞价范围并公告。

7.深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於发行价的,以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於发行价的,以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二、买卖优先顺序

1.价格优先— — 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 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 —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 先申报者优先於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三、股价涨跌幅限制

股票、基金: 涨跌幅比例为10%, 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ST股票: 涨跌幅比例为5%。

PT 股票: 涨幅不得超过5%, 跌幅不受限制。

集合竞价规则(后面有简化说明、例子)深、沪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9:15—9:25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集合竞价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存储每一笔申报而不撮合。至9:25时,电脑系统将根据已输入的所有买卖申报按集合竞价的规则产生一个开盘价。

按照新的交易规则:

9:15至9:25,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6.产生这一开盘价的步骤是这样的: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

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目前股票、基金的涨跌幅度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

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