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整顿各场所名单(整顿之后的状态是好是坏)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吴限)监管层针对交易所乱象的清理整顿工作还在持续。7月25日,证监会官方微信发文称,7月18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提出,要切实减少交易场所数量,合法合规但业务范围重叠的交易场所要按类别有序整合,未按要求完成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任务的地区,原则上不得批设新的交易场所。

会议认为,清理整顿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一度泛滥的艺术品份额化、贵金属、石油、邮币卡等违规交易基本停止,分散式柜台交易、现货连续(延期)交易、融资融货交易、现货发售交易、“微盘”交易等违规模式得到整治,天津、云南交易场所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交易场所乱象得到有力遏制。同时也要看到,交易场所数量过多过滥,金融资产类、邮币卡类、大宗商品类等类别交易场所仍有一些遗留问题和风险亟待解决,地方交易场所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风险爆发和违规活动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会议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防范和化解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风险,平稳处置邮币卡类交易场所风险,压实交易场所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要妥善解决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问题,依法稳妥处理信访投诉,进一步健全完善退出机制,风险处置完毕的“僵尸交易场所”要限期撤销或转型。

据了解,2010年以来,我国已经开展过多次整顿。例如2011年,国务院明确地方交易所“谁批谁管”的原则,明确清理整顿的职责由地方政府来履行;2013年,联席会议办公啊室也曾开展过一轮清理整顿,关闭了215家交易所,转型不再从事交易所业务的有5家。但在多轮整顿后,一些交易所仍然肆意乱为。

为严防交易场所乱象卷土重来,监管层已经在控制交易所数量。2018年3月,联席会议召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后续工作会议指出,严格控制交易场所数量,要积极推动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严格交易场所审批设立,交易场所整合工作完成前不得批设新的交易场所。

而此次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继续下猛药整顿交易所乱象。会议提出,要完善制度机制,尚未制订交易场所指导意见的部门和出台交易场所监管办法的地区要抓紧完成相关工作,已制订出台制度规则的部门或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完善。要切实减少交易场所数量,合法合规但业务范围重叠的交易场所要按类别有序整合,未按要求完成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任务的地区,原则上不得批设新的交易场所。要加强日常监管,提高风险监测和问题处置能力,促进存续的交易场所合法合规经营。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嘉宁表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交易场所出现了过多过滥,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不匹配的状况。基本上,每个省都有两到三家交易所,很多发达地区交易所的数量更多。由于,监管不清晰,交易所的发行产品一度成为非标债权打包和融资的通道,风险积累。“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使其与我国经济发展的规模性相匹配,是未来的一个趋势,也是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