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360之争(回顾:腾讯与360之争始末)

腾讯360之争(回顾:腾讯与360之争始末)奇虎360与腾讯间的纠葛由来已久,被业界形象地称为“3Q大战”。这源于2010年双方“明星产品”之间的“互掐”。2010年9月27日,360发布了其新开发的“隐私保护器”,专门搜集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随后,QQ立即指出360浏览器涉嫌借黄色网站推广。2010年11月3日,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强迫用户“二选一”。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从2010年到2014年,两家公司上演了一系列互联网之战,并走上了诉讼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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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

2010年10月14日,针对360隐私保护器曝光QQ偷窥用户隐私事件,腾讯正式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一审2011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曾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360捏造事实的行为损害了腾讯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奇虎公司赔偿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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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2011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三公司停止侵权;三家公司需要在本判决生效起30天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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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腾讯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称奇虎360的“扣扣保镖”是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并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而将其产品和服务嵌入QQ软件界面,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索赔1.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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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曾作出一审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宣判结束后,奇虎公开发布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201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2014年4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起诉2012年11月,奇虎公司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其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一审22013年3月28日,广东高院一审判决,腾讯不构成垄断,奇虎承担诉讼费79万元。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

奇虎公司表示不服,向最高法提出上诉,并索赔经济损失1.5亿元。二审201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此次庭审历时整整两天,截至庭审结束,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仍然互不相让,均坚持各自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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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庭审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以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庭审过程,引发社会关注。据悉,这是首次以“全媒体”形式对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进行报道,是最高人民法院努力推进司法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最新举措。

2014年10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公司垄断案进行终审宣判。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判定: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持续四年之久的“3Q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据了解,这起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的案件,是迄今为止互联网行业诉讼标的额最大、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多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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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腾讯三战三捷,但是腾讯做出的那个“艰难的决定”——让用户“二选一”极大的损害了用户体验,使得腾讯在网民中的形象大打折扣。所以很多人都说“3Q大战”腾讯赢了官司,但是输了声誉,企业形象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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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应该是腾讯有史以来最接近生死存亡的一战,给腾讯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周鸿祎差点没把腾讯弄死。“3Q大战”之后腾讯在港股价遭受重创,QQ主页的流量以及广告收入都大打折扣。

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次“大战”让马化腾开始重新思考腾讯之前的战略措施和所作所为,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腾讯帝国太过封闭,时刻都会面临危险,于是决定对腾讯进行战略上的革新,让腾讯搭建起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态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