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获释如下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06 07:25:17

2009年10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获释如下情况:

(1)2008年2月,厂长张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JLtJ、王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监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小王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同月,厂长张某将其朋友杨某调入该厂担任会计科科长,杨某于2003年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

(3)2O08年5月,经厂长张某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借出了该企业2005年度的有关会计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档案1个月后如数归还。

(4)2008年12月,该厂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对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照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含一张购买固定资产的凭证,该固定资产仍在使用中。

(5)2009年1月,会计部门在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的现象,经查阅有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出具单位在发票的“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该厂对小王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该厂对杨某的任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胲厂向业务往来单位借出会计档案的操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该厂在会计档案销毁中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该厂对购买原材料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该厂对小王的任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该厂任命小王为出纳,同时监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2)该厂对杨某的任命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杨某于2003年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任命其为会计科科长符合规定。
    (注:该题容易答到回避制度当中去,杨某与厂长张某是朋友关系,并非直系亲属)
    (3)该厂向业务往来单位借出会计档案的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该厂将2005年度的有关会计档案原件借出不符合规定。
    (4)该厂在会计档案销毁中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到期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该厂将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法律规定。
    (5)该公司对购买原材料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该公司对购买原材料发票的金额栏数字进行更改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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