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为北京某建筑公司进行室内装潢设计,从2014年6月份开始,到当年9月30日结束,建筑公司在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后,向小王支付了报酬85000元。建

发布时间:2021-01-10 20:35:38

1.[]小王为北京某建筑公司进行室内装潢设计,从2014年6月份开始,到当年9月30日结束,建筑公司在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后,向小王支付了报酬85000元。建筑公司应代扣代缴小王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A.19496.26 B.20294.12 C.23496.26 D.29705.88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85000-7000)×(1-20%)]÷[1-40%×(1-20%)]=91764.71(元)建筑公司应代扣代缴税额=91764.71×40%-7000=2970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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