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甲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400万元直接投资于乙居民企业,取得乙企业30%的股权。2014年11月,甲企业全部撤回投资,取得资产总计6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1-10 20:34:57

1.[]2013年初甲居民企业以实物资产400万元直接投资于乙居民企业,取得乙企业30%的股权。2014年11月,甲企业全部撤回投资,取得资产总计600万元,投资撤回时乙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累计盈余公积50万元。关于甲企业撤回该项投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企业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200万元 B.甲企业应确认投资的股息所得105万元 C.甲企业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D.甲企业撤回投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甲企业应确认的股息所得=(300+50)×30%=105(万元)初始投资400万确认为投资收回。甲企业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600-400-105=95(万元)居民企业之间的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免税。所以甲企业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5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5×25%=2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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