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18 02:19:56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制度创新,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督。
(1)为什么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应如何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1)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践证明,它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两个方面是缺一不可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所以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