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商业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2003年该企业从其关联方企业借款30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210万元。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为( )万元。

发布时间:2019-09-04 18:16:22

某国有商业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2003年该企业从其关联方企业借款30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210万元。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为( )万元。

A.210

B.175

C.180

D.105

正确答案:B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即纳税人借款金额中相当于注册资本50%部分的利息支出才允许在税前扣除。在本题中,准予扣除利息支出的借款为2500万元,其对应的利息支出=210×(2500/3000)=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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