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按联邦制发明者们的理想设计,美国联邦制是由若干个具有自治能力的政治实体(即州)在共同认可的政治框架下结合组成的一个政治实体。各州在尊重和维护联邦的权威和权

发布时间:2020-10-09 04:08:0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按联邦制发明者们的理想设计,美国联邦制是由若干个具有自治能力的政治实体(即州)在共同认可的政治框架下结合组成的一个政治实体。各州在尊重和维护联邦的权威和权力的前提下,共同参与联邦政府的决策和政策实施,并在不损害联邦利益和权力的前提下行使各自原有的政治和经济自治权。联邦和州两级政府的权力均来源于同一人民,两级政府同时管辖同一国土和人民,但两级政府的权力通过联邦宪法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并受宪法的保护。……两级政府不仅相互制约,也受到各自内部分权机制的制约,没有一级政府可以轻易侵犯人民的权利。这种体制被联邦制的策划者之一麦迪逊称为是对美国人民权利的双重保护机制。
——王希文《美国历史评论》
材料二
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只可说是一个君主一统的政府,却绝不能说是君主专制。就政府组织政权分配的大体上说,只有明太祖废止宰相以下最近明、清两代六百年,似乎迹近君主专制,但尚绝对说不上黑暗。人才的选拔,官吏的升降,刑罚的判决,赋税的征收,依然都有传统的客观的规定,绝非帝王私意所能动摇。如此般的政体,岂可断言其是君主专制?只缘清末人,熟于西洋18世纪时代如法人孟德斯鸠辈的政论,他们以为国体有君主、民主之分,政体有专制、立宪之别。中国有君主而无国会无宪法,便以为是君主专制。……极精密极完整的政权分配,使整个政府的行政机关各有依循,便不必有宪法而政府自有限节。而况明代以前,宰相为行政领袖,与王室俨成敌体。王帝诏命,非经宰相副署,即不生效。
——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
材料三
1924年孙中山在《五权宪法》中为中国政治构架设计如下示意图 ——《孙中山选集》(下)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美国联邦制的特点。(6分)
(2)材料二反映出钱穆先生对中国古代政治的基本看法是什么?他是如何论证自己的看法的?(10分)
(3)依据材料结合所学,评析孙中山的政治构架设计。(10分) 

网友回答

(答案→) 
解析:(1)根据“在尊重和维护联邦的权威和权力的前提下,各州共同参与联邦政府的决策和政策实施”可以得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联邦和州两级政府的权力均来源于同一人民,没有一级政府可以轻易侵犯人民的权利”可以得出:人民主权,保护人民利益。“两级政府的权力通过联邦宪法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并受宪法的保护”可以得出:宪法对两级政府作了明确的权力划分。“两级政府不仅相互制约,也受到各自内部分权机制的制约”可以得出中央与地方以及内部之间分权制衡相结合。
(2)材料前半部分阐明观点。根据“似乎迹近君主专制,但尚绝对说不上黑暗”可以总结其观点为中国古代并非君主黑暗的君主专制。材料后面为论证部分。“人才、官吏、刑罚、赋税,都有传统的客观的规定,绝非帝王私意所能动摇”可以得出:皇权受到传统客观规定限制。清末人受“孟德斯鸠辈的政论”影响,认为“中国有君主而无国会无宪法就是是君主专制”,可得出近代受西方政论思想影响,简单划分政治体制而产生的错误认识或政治偏见。“极精密极完整的政权分配,使整个政府的行政机关各有依循,便不必有宪法而政府自有限节”可得出中国古代虽无宪法但是政权分配的精密完整,使各行政机关有依循,有限制,因此算不上君主专制。“王帝诏命,非经宰相副署,即不生效”可得出皇权长期受到相权制约。
(3)本题应先对孙中山的政治构架设计加以说明。国家权力分为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如图所示,国民大会由各县选举出的代表组成,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中央政府分为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因此可以得出中央实行五权分立。根据“县治行直接民权”有选举、复决、罢免创制四权可以得出在地方上地方上由县治行直接民权。关于对孙中山的政治设计,从积极方面来说,很明显通过选举国民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是对君主专制的否定,有利于稳步推进中国近代社会民主。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则是明显借鉴西方三权分立原则,而增加考试院、监察院明显又继承了中国古代制度的精华,形成中国特色的政治体系。考试院、监察院的增设,有利于保证了行政人员的素质,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从局限性角度考虑:分权制衡会导致效率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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