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某厂的厂纪厂规在惩罚工人等方面,名目繁多,如罚款、扣罚奖金、调离岗位、停发工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等,仅罚款就有25条,罚款最低为30元,最高为1000元。一些罚款规定超出《劳动法》规定的“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的标准,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对此认识不正确的是A.企业的厂纪厂规不能违反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B.该厂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C.该厂为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制定了严格的厂纪厂规是无可非议的D.对违反《劳动法》的厂纪厂规应予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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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解析解析:应选C项。企业制定厂纪厂规是正常的,但不能违反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就应取缔。A、B、D项在认识上是正确的,故不选。C项认识是错误的,故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