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夫妻二人共同共有一头牛,2012年2月1日,甲、乙二人离婚,该牛归甲所有,甲支付给乙3500元作为补偿。根据物权法理论,甲、乙对牛的分割属于(

发布时间:2021-01-07 18:12:34

1.[]甲、乙夫妻二人共同共有一头牛,2012年2月1日,甲、乙二人离婚,该牛归甲所有,甲支付给乙3500元作为补偿。根据物权法理论,甲、乙对牛的分割属于(  )。A.实物分割 B.作价分割 C.变价分割 D.随意分割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作价分割,适用于不可分之共有物归属于共有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情形;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应得之份额,用货币给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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