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位于深圳的生产企业,于2013年10月1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4年3月10日以每件25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

发布时间:2021-01-10 14:51:12

1.[]甲公司是一家位于深圳的生产企业,于2013年10月1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4年3月10日以每件25元的价格向乙公司提供甲产品10000件,如果不能按期交货,将向乙公司支付总价款15%的违约金。由于原材料价格上升及人工成本提高等因素,导致甲产品的单位成本上涨。至2013年末产品全部完工并验收入库。假设甲产品的单位成本为30元,单位市场价格为27.5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13年12月31日,下列有关甲公司的处理正确的有( )。A.应该选择执行合同 B.应该选择不执行合同 C.应确认存货跌价准备50000元 D.应确认预计负债37500元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执行合同损失=(30-25)×10000=50000(元),不执行合同的违约金损失=25×10000×15%=37500(元),标的资产按市场价格计算损失金额=(30-27.5)×10000=25000(元),退出合同的最低净成本=37500+25000=62500(元),大于执行合同损失,所以应选择执行合同。因存在标的资产且发生了减值,应对标的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0贷:存货跌价准备 50000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