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012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计划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07 20:35:25

1.[]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012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计划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已验收入库,乙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应交税费为(  )元。A.3000? B.4190? C.1190? D.416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7000)/(1-10%)×10%=3000(元),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增值税=7000×17%=1190(元),应交税费=1190+3000=4190(元)。[该题针对“消费税的核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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