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签发一张转帐支票给乙企业,金额为30000元,而甲企业当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000元。开户银行对甲企业处以1250元(25000×5%)的罚款,乙企业有权要求甲企业支付750

发布时间:2019-09-06 11:04:38

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签发一张转帐支票给乙企业,金额为30000元,而甲企业当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000元。开户银行对甲企业处以1250元(25000×5%)的罚款,乙企业有权要求甲企业支付750元(25000×3%)的赔偿金。

要求:

(1)针对本题说明《票据法》签发支票的相关规定。(2分)

(2)指出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如何处罚?(2分)

(3)指出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应是多少元?(2分)

正确答案: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分)
(2)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不正确。开户银行应将空头支票退还给甲企业,并处以1500元(30000×5%)的罚款。(2分)
(3)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不正确。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应为600元(30000×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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