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另外将自己的一辆

发布时间:2021-01-07 21:54:25

1.[]甲向乙借款20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另外将自己的一辆价值60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车放在自己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1年以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权。下列对本案的判断中,说法正确的是(  )。A.抵押权与质权均无效 B.抵押权与质权均有效 C.抵押权有效,质权无效 D.抵押权无效,质权有效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和质押权的生效要件。本题中,丙以房屋进行抵押,房屋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双方未办理登记,故该抵押权不生效。甲以汽车进行质押,质权以交付占有为生效要件,甲未转移占有,故质权不生效。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