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3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发布时间:2021-01-07 21:53:38

1.[]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3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公司董事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3年12月21日起可以转让,但每年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B.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13年12月21日起可以对外转让 C.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视股价情况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 D.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接受债务人乙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其债务履行的质押权标的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0A;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A错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B错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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