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27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26 02:54:51

2004年5月27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赃款704万余元。“大款警察”的下场启示人们A.任何人违法犯罪都应受到惩罚B.执法犯法,惩治更重C.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D.对犯罪分子必须适用主刑、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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