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5 05:58:05
(5)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某指使会计部主管在会计报表上作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变盈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5)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某指使会计部主管在会计报表上作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变盈的行为属于“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