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0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李刚

发布时间:2020-07-11 03:54:53

2011年1月30日,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李刚之子)有期徒刑6年。这体现













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B.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C.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D.强制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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