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1-02-16 17:37:31

法律讲堂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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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法学院学生要交的作业吗?其实,如果你是读法学的,还是自己写的好,我现在也是每天傍晚都看。建议你从网上下载一集法律讲堂来慢慢整理思考(http://space.tv.cctv./page/PAGE1252571260569545),把主讲律师的话写成文字内容就多了,比如今天王芳老师讲的《“拆迁”的婚姻》就很好,涉及的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婚姻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多,王芳老师分析得很到位。感想吗,我认为就是总结如何归纳诉讼双方争议焦点和涉及的法律关系,作为律师如何应用三段论证明诉讼请求,作为当事人在类似问题上如何作出有利的法律行为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作为法官如何从化解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等...主要看你是从诉讼双方的角度还是法官的角度看了,还是从从对相关法律的评判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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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的要诀
  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第四,要真实自然.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从表现手法上看,读后感多用夹叙夹议,必要时借助抒情的方法.叙述是联系实际摆事实.议论是谈感想,讲道理.抒情是表达读后的激情.叙述的语言要概括简洁,议论要准确,抒情要集中.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
  从表现形式上看,也有两种:一种是联系实际说明道理的.这是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和具体生动的事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一个道理的正确性,把理论具体化、形象化,使之有血有肉,有事有理,以事明理,生动活泼.另一种是从研究理论的角度出发,阐发意义.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阐明一个较难理解的思想观点,或估价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它的作用是从理论上帮助读者加深对原文的理解.这一种读后感的重点仍在“感”字上,但它的理论性较强,一定要注意关照议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典型、中心明确突出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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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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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人生的终极目标就是追寻自己的幸福。而实现这一幸福,就要具备很多的物质条件和现实条件。建立在雄厚经济基础上的人生幸福才能保证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才是真正的幸福。 由于现实的国情,历史条件的差异,风俗习惯环境的影响,很多人的幸福正在被这些因素影响甚至破坏。
   从刘薇的母亲来讲,她本身就不应该不顾赵刚的现实和经济条件强行要求赵刚先买房后结婚,如果赵刚不作出这一选择她的女儿就要“吃苦”。这实际上是典型的封建思想在作崇,保守的封建观念和从自己主观出发的要求剥夺了自己女儿的人生幸福。这实在是我们这个聪明机敏的伟大民族的不幸和讥讽啊!
   从赵刚的叔叔出钱36万帮自己先买房然后签订协议两年后房子归自己女儿所有来看,赵刚的叔叔缺乏一种法律的精神和法律的思维,他将自己的经济所有建立在了亲情的基础上而不是法律的基础上。因为现行的中国的法律包括新颁布的《物权法》规定,房屋的产权人保留对房屋的买卖处分的权力。从全社会层面出发的法律精神当然会比道德和亲情有更大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这是赵刚叔叔及妻子段琴所没有看到的。
   从赵刚的角度来说,固然像刘薇所说“从一开始我们的婚姻就是一场骗局”,赵刚从自己向叔叔借钱买房开始,就应该告诉自己的妻子刘薇,而不应该担心刘薇会告诉自己的丈母娘刘妈妈,毕竟现实是无奈之举,夫妻两人应该风雨同舟,携手共度难关。而等到事发两年后,刘薇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自己又从感情上很难接受别人的欺骗,尤其欺骗人是自己的丈夫。不可避免导致赵刘两人的离婚的悲苦结局。
   从赵刚的妻子刘薇来看,作为妻子,心胸应该更广阔一些,尤其是自己的丈夫还在人生的成长创业阶段,更应细心体谅丈夫,尽管丈夫有“欺骗”,但毕竟是自己的无奈之举,丈夫看重的是两人的情感和爱情,作为妻子,也应以爱情为重,以两人的人生幸福为重,现实很困难,但只要甘于吃苦百折不挠,相信自己和丈夫是能够一同赢得人生的幸福的。但刘薇没有做出这样的人生选择,而选择了离婚。人生或许因没有经受过苦难和折磨而更加可悲吧!
   总结: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期,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差异,民族心理的惯性以及价值观的落后和不同,中国的大部分青年人很难去赢得真正的人生幸福,或者赢得人生的幸福却要付出相当大的人生代价。他们在自己人生道路上,可能由于教育的落后,价值的迷茫,经验的缺乏和实践的锤炼,挫折和困苦就不可避免的袭扰他们,他们感觉人生很无助无奈…… 但同时,他们又挺起自己的胸膛,信心满怀地投身风雨去追寻乌云背后的阳光和蓝天。他们是我们民族的脊梁是我们祖国进步的核心和根本力量,中国因他们而精彩,中华民族因他们而自豪!因为他们不畏惧现实的寒冷和困顿,目标始终如一,方向永远坚定执着!这,或许就是中国青年的最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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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仅举几例:
  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爱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19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在9月11日《烂尾楼烂在谁手》中,建筑商齐女士投入了百万元建造的一栋楼房,因建设方的破产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没要回一分钱,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一分没有兑现。在无法讨回债务后她上诉到区法院,虽然胜诉了,下达的判决书却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其后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属一市的县法院因建设方曾欠有其辖区某单位20万的债务,就大胆地将此楼180万给拍卖了,钱到那儿去了至今都还在闪烁其词,其间还出现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办了假房产证(已潜逃)拐走了100万,个中缘由可想而知,而伤害最深、苦难最重的倒是齐女士和工人们。
  虽说“十个指头不一般长”,我们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鱼水,公安都像任长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写入《人民警察法》第3条中的。尤其是在第21条里更加明确的申明了职责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这应该说是每一个端这个饭碗的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然而在现实中,类似上面几则例子中的情形却屡屡出现,的确令我们忧心忡忡,在法定职责面前的渎职不作为,甚至于违法乱纪,是基本的失职失责。难怪现在许多人眼见危难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却缄口不语,听见盗贼偷窃邻居自己却赶快闭门熄灯(防盗门业现时成了一大行业)……,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是: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执法部门,纵容与不作为就为黑恶势力和沉渣泛滥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与活动经营的温床,这些情形难道媒体报导与我们耳闻目睹的还少吗?如今,一些类似电影里的情景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为、有当街持刀(枪)抢劫杀人、有“小姐村”的公开营业,这些与社会主义社会极不和谐的现象,许多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个别警察还伦为土匪(如不久前才见报的四川南部县某某,还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监督、监察出来的)。因此最高人民检查院最近明确指出:查办渎职罪案重中之重是严惩“黑保护伞”!
  当然,在媒体中报导的也好,在我们周围耳闻目睹的也好,日常为人民群众慷慨解囊、排忧解难,抗险救灾中舍己救人、舍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贫救困,不畏恐吓勇揭黑幕、拒绝利诱“得罪”权贵、铁面无私惩恶办案,特别是与邪恶势力和歹徒斗争中冲锋陷阵,中弹挂彩,流血牺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据报导,近几年来,每年牺牲的人民警察平均达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们面前,我们只能肃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们珍贵的眼泪。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期,因此真善美好与假恶丑坏同生是必然现象,于是清纯浊杂共处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样,我们的党才确定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国中大大地扩充了人民警察的队伍,不断改善着物质装备条件,千方百计在加强他们素质的培训提高,党的要求,人民的重托,都寄望于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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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之触电的小偷》观后感
    本案中,张军从原承包人江峰处转包人鱼塘,不防止鱼被盗,江峰私设了电网,但我国法律规定在农村是不允许私设电网的,否则,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可能被处以治安处罚,本案中江峰即被处以五日的行政拘留和二百元的罚款,这是其一,第二,江峰在承包经营中私设电网,明知可能对其他人造成人身损害,而放任为之,并且在转包时也未撤掉电网,还叮嘱张军一定不要撤掉电网,所以对受害人的伤害是有过错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张军来说,虽然他明知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害,且并未自己通电,但他在经营鱼塘过程中应尽管理义务,应消除其中的隐患,但他没有这样做,所以他的管理失职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作为偷鱼人,本来偷鱼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他被电也应自行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因为他对造成的损害也有过错。故法院根据本案其中的法律关系组织各方调解,各方承担了自己相应的责任。通过本案,让我们明白,人们在社会工作、生活及经营过程中,要多学点法律,否则可能因违法而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给自己带来不应有的法律风险。法律重要的在于法律风险的预防,法律风险预防成本要远少于法律风险实际发生后的处理风险,一旦风险发生,后悔莫及,本案中幸好未造成重大的不良后果,在社会生活经营等活动中,可能面临或大或小的法律风险,一旦造成重大损害后果,则有可能会一败涂地,无法翻身,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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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不会不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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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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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星象尽东来,油幕朱门次第开。
  且上新楼看风月,会乘云雨一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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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期五的班队课上,我们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王叔叔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有意义的法制课。
  
    讲座上,王叔叔声情并茂地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学习法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其中的一个案例让我记忆犹新,十分难忘。
  
    案例讲了一个名叫小涛的一年级孩子,他的爸爸十分有钱。一些人就打起了绑架这个小孩的念头。一天,小涛刚出家门,就遇到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那个陌生人却像跟小涛很熟一样,跟他亲切的说话,还说自己是小涛爸爸妈妈单位里的人,是来接他的。小涛信以为真,没想到却被绑架了。最后多亏警察救出了小涛,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听完这个案例,我明白了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生存。
  
    原先我对法律不以为然,以为小孩子不必知法律。但听了这个讲座,我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们从小要学会明辨是非,当陌生人来接你是,应该先思考一下,并且仔细地询问父母的个人信息,如果安全,也不能放松警惕。
  
    懂法守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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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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