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止于至善。“什么意思,知行统一,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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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就是讲理论(知)和实践(行)要合而为一,不可过分偏重一边。
“知行合一”的知行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由王守仁最早提出。语载王阳明《传习录》:“知之真切笃实处。既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先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
止于至善:精益求精,达到最完美的地步 。
〖出处〗《礼记·大学》: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整句话的意思是:
大学教人的道理,在于彰显人人本有,自身所具的光明德性(明明德),再推己及人,使人人都能去除污染而自新(亲民,新民也),而且精益求精,做到最完善的地步并且保持不变。
扩展资料:
王阳明的思想中典型的是知行合一。他首先强调人的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即他说的"致良知",但如何使人的主体与可体联系起来呢?王阳明主张"求理于吾心",即"知行合一"。
他用主体包容了客体,将客体的独立性、自然性和物质性否定了。对于行他解释道:"凡谓之行者,只是著实去做这件事,若著实做学问思辩工夫,则学问思辩亦便是行矣。
学是学做这件事,问是问做这件事,思辩是思辩做这件事,则行亦便是学问辩矣。"所以,王阳明的"行"范围很广,包括了学、问、思、辩,这在《中庸》里是"知"的四个侧面,在王阳明这里合一了,因为他模糊了两者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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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王守仁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学说既针对朱熹,也不同于陆九渊。朱陆都主张知先行后。王守仁反对将知行分作两截,主张求理于吾心。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是一个功夫的两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离,也没有先后。与行相分离的知,不是真知,而是妄想;与知相分离的行,不是笃行,而是冥行。他提出知行合一,一方面强调道德意识的自觉性,要求人在内在精神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也重视道德的实践性,指出人要在事上磨练,要言行一致,表里一致。但他强调意识作用的结果,认为一念发动处即是行,混淆了意识活动同实践活动的界限。他提倡知行合一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克服“一念不善”,这是他的“立言宗旨”。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是一种讲内心“省察克治”的唯心主义道德修养学说。他所谓不曾被私意隔断的知行本体,就是指“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的良知,认为“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行。他的“致良知”即知行合一,就是“去恶为善”、“去人欲,存天理”的工夫。他声明:“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