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

发布时间:2021-01-10 19:17:43

1.[]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甲、乙、丙、丁均不得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乙、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均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甲、乙、丙、丁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1)选项A: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2)选项B: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3)选项C:普通合伙人的出质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出质,除非合伙协议事先“另有约定”;(4)选项D: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未约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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