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经营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后来乙擅自代表合伙企业与丁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如无其他违法情节,则对该合同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1-01-10 19:16:51

1.[]甲、乙、丙经营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后来乙擅自代表合伙企业与丁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如无其他违法情节,则对该合同的处理正确的是( )。A.如果丁企业不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应履行该合同,乙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B.如果丁企业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向丁企业承担合同责任 C.无论丁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是有效的,合伙企业应当履行合同,甲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D.无论丁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是无效的,乙向丁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合同有效,乙的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意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同乙对合伙企业的赔偿关系是两个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处理,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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