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19:19:19
某企业2004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万元。2004年末该企业税前利润为54万元,其所得税税率为30%,本年按净利润的10%、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5万元,若该企业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则2004年未分配利润为( )万元。
A.35
B.29.75
C.18.73
D.19.25
正确答案:D2002年末分配利润=(54-4)×(1-30%)×(1-15%)-10.5=19.25万元